有哪些情形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?

来源:法务网时间:2023-05-22 09:22:14

第二套房主要是指一个人名下有一套房的情况下再购买一套房。具体如下:父母名下有住房,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;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,成年后再贷款购房;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,再贷款购房;曾贷款购房,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;首次购房用商贷,再用公积金贷。

法律依据:

《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》第一条

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,应依据拟购房家庭(包括借款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,下同)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。

《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》第三条
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(及以上)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:

(一)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,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(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,下同)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(及以上)成套住房的;

(二)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(及以上)住房,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;

(三)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、面测、面谈(必要时居访)等形式的尽责调查,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(及以上)住房的。

标签: 二套房 认定标准 商业贷款 贷款记录

责任编辑:FD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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